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

2025-09-24 浏览:  295 分享:

重大重点项目二级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突出成果导向,加强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不断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优秀成果,我办将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以下简称两重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2023年立项的两重项目

二、检查评估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方面成效。

2.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清单;代表性成果简介;《教育成果要报》报送及刊发情况;成果宣传推介情况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项目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是否可行。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研究计划。

三、检查评估要求

1.两重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对于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两重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本年度中期检查评估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进行(https://202.205.185.227/),中期检查评估系统将于109日至1017开放。请项目组下载附件中的检查评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及时提交材料。未按时提交中检材料的项目将无法进入结项程序。

3.两重项目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组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检查评估结果

1.两重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材料同行专家评议后,结果将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亮黄牌,重新检查评估”“亮红牌”四个等级,同时作为综合评价和鉴定结项的重要依据。“亮黄牌,重新检查评估”的项目,限期半年进行整改;对半年整改期满后仍未取得实质性改变的项目亮红牌,终止处理。“亮红牌”项目,作终止处理。终止项目须退回结余经费,剩余经费不再拨付;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申报、成果评奖等指标相应减少。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议结果公布10个工作日,按要求向我办提交申诉材料。研究周期内,每个项目最多有两次申诉机会。

2.参与本次检查评估的两重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成果情况、阶段性成果目录等内容将在我办网站公布(涉密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代表性成果目录将通过我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重点宣传推介。

3.我办将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检查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整改检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评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