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课题经费拨付信息表
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7-01-18 阅读次数:9412 作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课题收款单位社科处(科研处):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要求,各单位收到拨款后,可以开具本单位财政资金收款确认书或单位收据寄回我办,拨款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我办以此作为下笔拨款的依据。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老师收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电话:010-62003989 电子邮箱:smile0999@vip.sina.com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