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临期项目开放平台结项功能的通知
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4-06-06 阅读次数:3660 作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的有关规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最长研究期限为5年(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项目最长研究期限为1年)。 现启动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的清理工作。 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应于2024年7月8日前提交结项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应于2024年8月28日前提交结项申请。 到期前1个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将面向所有临期项目开放申请结项功能。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做撤项处理。 请各项目负责人把握研究进度,自觉履行研究承诺,严格按照结项要求,按期提交结项申请。请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职责,做好申请结项材料的审核。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