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家重点课题开题报告之14: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视域下的举办者行为规制研究
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3-05-22 阅读次数:2216 作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由苏州大学王一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视域下的举办者行为规制研究”(课题批准号:AFA220024)举行开题报告,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专家组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原院长范先佐教授、浙江树人大学原校长徐绪卿教授、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阎凤桥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海涛教授,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所所长王烽研究员组成。此外,云南省教科院原院长李慧勤教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丁秀棠等10余位相关领域的学者作为特邀专家参加了开题报告。 专家组认真审阅了开题材料,听取了开题汇报,对课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评议,形成了如下意见: 1.课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实践和政策价值。选题立意鲜明,有较强的现实关照性和政策引领性。民办学校举办者行为规制这一现实问题是解决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基本矛盾的关键抓手,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行为进行必要的规制和约束,有助于推进民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于促进我国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至关重要。 2.内容重点突出,目标清晰明确,各个子课题之间逻辑关系紧密。课题紧紧抓住“民办学校举办者行为规制”这条逻辑主线,将该主线贯穿于整个研究过程之中,同时将“民办学校举办者行为规制”拆解为“为什么要规制”“规制哪些行为”和“怎样规制”这三个理论问题,层层突破,能够实现既定的研究任务。 3.课题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研究方法适切。课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注重文献研究、实证研究、规范研究、试验研究和政策研究等研究方法的综合应用。在具体研究手段的选择上,讲求务实、高效,在追求研究质量的基础上控制研究成本,在数据获取、数据分析、数据处理和成果转化方面具备突破和创新的可能。 4.课题开题工作准备充分,任务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合理。团队成员的学科结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研究方法互补,具备多学科的明显优势。课题的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理论、素材、方法的准备皆充分,预期成果选题新颖、操作性强,能在理论创新、政策优化、实践指导等方面做出切实突破。 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案和达成研究目标,专家组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研究基于对我国民办教育复杂性、多样性的充分认识,在理论基础和研究视野等方面实现本土化转向,力争体现中国特色,服务于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大局。 2.在学术研究的规范性方面,建议在咨政取向基础上加强学术研究意味,对研究课题的核心概念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包括举办者和举办者行为之间的逻辑关系,举办者的行为类型及其影响因素,外部规制的分类等;在研究方法选择上加强案例研究,平衡规范研究和行为研究范式取向。 3.结合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评审组意见反馈,对分类管理政策的内涵要义进一步加固,应继续就民办教育的办学层次、办学类型、举办者类型等研究对象进行针对性的研究。 4.建议适当明确研究对象的边界和研究内容的层次,为后续分类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依据。建议进一步梳理最终成果(预期专著)各个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平衡课题研究框架与预期产出书稿框架之间的差异。 5.建议另设研究主题“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视域下的举办者权益诉求”“举办者行为规制指向下的分类管理政策建议”。我国多数举办者都有强烈的教育报国和公益办学情怀,因此既要规制举办者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同时要激发举办者的办学积极性,让民办教育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需求。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该课题研究提出的方案和路径切实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一致同意该课题通过开通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