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教育科研管理,支撑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2021年全国教育科研工作会议 发表时间:2021-05-07 阅读次数:11698 作者:北京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北京教科院院长 方中雄
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建立起高质量的教育科研体系。为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北京市认真实施《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修订了《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努力开创“开放、包容、创新、高效”的教育科研新格局。 一、不断强化正确的教育科研导向 牢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始终将坚持正确的科研导向作为科研管理工作的立足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一是明确教育科研目标任务。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全部教育科研工作的服务方向与根本目标。二是严守意识形态阵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意识形态审核管理,对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课题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服务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北京“四个中心”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开展相应教育问题的研究;围绕全面推进立德树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五育并举、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城教融合等重大教育问题,立项推动课题研究。 二、有效对接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 对接教育改革发展需求,保持教育科研的定力与活力,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一是坚持设置三个研究方向。“决策咨询研究”适应时代要求,支撑政府教育决策。如“加强对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调控”课题成果得到国务院研究室的批示、采纳;“北京市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试验项目’改革建议”得到市委领导同志批示。“基本理论研究”不断探索教育发展规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如《拔尖人才培养的国际论争和启示》等数篇成果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大批成果在《教育研究》等重要刊物发表。“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关注学校特色发展与教师专业成长路径。在上一届北京市和国家教学成果评奖中,超半数获奖者均承担过北京市规划课题。二是根据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调整课题立项办法。对于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急、热、难、重”问题,通过“命题”方式发布课题指南,公平竞争立项研究;对于教育实践中需要持续关注、跟进研究的问题,增设“延续课题”立项;对于流标的重大课题或教育改革发展中突发问题,增加“特别委托”的立项方式;对于有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成果,通过编发《成果快报》更快、更好的实现成果转化。 三、充分调动科研群体的积极性 一是有针对性地设置课题类型。针对不同群体和需求设置七类课题,区分对待各类课题的立项标准与成果要求。如设置“校本研究课题”,限由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牵头申报,开展群体研究,起到了解决学校实践问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构建与凝练学校文化的重要作用。二是实现科研群体全域覆盖。北京市规划课题的研究主体不仅来自区县学校与教育机构、市属高校与科研机构,还来自央属高校与科研机构,这是我市的特点与优势。近几年立项最多是北师大,北大、清华、国家发改委、中科院、中国教科院、国家博物馆频频立项高等级课题,发挥了头雁效应,体现了首都教育科研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三是增加奖励资助。每年落实规划课题资助经费1000万元,去年起调整了资助办法,保留“研究资助”的同时,增加“奖励资助”,依据课题类别、结题等级确定奖励资助的标准,结题后一次性拨付。四是破除“唯论文”评价导向。重新界定科研成果的类型,对不同类别课题执行不同的成果认定标准,实行弹性评价。如,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被编入省部级教育决策参考刊物的,中小学一线教师承担课题出版了教材、案例集、教案集的,均不再要求发表论文。 四、不断改进科研管理程序 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开展调研,不断完善制度与程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分级管理。课题管理权限下沉,一般课题由区县教科所、高校科研处管理。二是分类引领。决策研究突出时效性、前瞻性,理论研究突出创新性、理论性,实践研究突出实践性、应用性。三是全环节培训。坚持并完善“申报—开题—过程—结题”全环节培训制度。疫情期间举办课题申报线上培训,近2万人参与。四是强化纪律。严格经费使用、加强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制定《专家管理办法》,确保评审客观公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确保课题管理风清气正。 “十四五”规划期间,北京市将立足新时代、研判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培养教育科研队伍、提高科研成果质量、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精准施策,努力开创首都教育科研工作新发展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