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9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通知
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9-09-24 阅读次数:5645 作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出版机构: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19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9/0920/c219469-31365109.html),其中,教育学科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直接受理,申报从9月20日开始,10月25日截止。现转发给你们,并强调如下几点,请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要突出重点。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院校,省级以上重点科研机构要切实重视成果文库的申报工作,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要积极推荐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且未出版的成果。 二、要严格把关。成果文库旨在打造国家级高端学术品牌,要推荐能够代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最前沿和最高水平的创新成果,要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突出主体性、原创性、前沿性,兼具专业性和可读性,要弘扬优良学风,加强学术诚信管理。 三、要认真审核。今年所有申报成果均须由指定的出版机构书面推荐。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申报成果字数不少于20万字,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今年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不得以同一成果申报成果文库。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 四、要规范报送。各地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当地申报,部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受理本部门申报,请下载教育学科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并认真填写。各地教育科学规划办、部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以及相关出版机构请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我办,包括:成果打印稿5套;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成果概要5份(夹在申请书内);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汇总表。同时,请将2019年度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我办电子邮箱qgb@moe.edu.cn。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62003426。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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